2008年2月23日 星期六

陳情主題: 惡犬咬人,影響騎士及遊客安全





Dear All
上週六我前往熊空溪遇惡犬襲擊,雖嚇退惡犬,但心中人擔憂其他遊客或下次再訪時之安全顧慮
特向北縣府檢舉於後,北縣府回函如下敬請各位參考,若今後有各類狀況還請告知,以便協助陳情.
家屏


親愛的網友[成家屏],您好
案件編號:0970216025
訪客信箱:james.bick@msa.hinet.net
陳情主題: 惡犬咬人,影響騎士及遊客安全
陳情內容: 我是單車騎士,很喜歡三峽的好山好水,但是有一個很大的問題,就是ㄧ些美麗的景點經常有惡犬襲擊車友,有時穿卡鞋,遇到突襲的黑狗,一時之間拔不出鞋子,跌倒或備受威脅是我們的心聲,因此提出兩處經常發生狗追車友的地方,期望三峽鎮公所出面提醒住戶並與以制止或上鎖。

1.過三峽大板根約500公尺右轉往東眼路,快到山頂時左邊有一住戶,且在上坡,有兩隻惡犬,主人任其咬人。

2.114縣道過山中傳奇往左轉,一路往熊空,快到熊空時左右兩戶人家,養了兩隻黑狗,也是會跑出來咬人,且不上鎖


回覆內容: 敬啟者:台端於97年2月16日所寄給臺北縣政府之電子郵件,茲回覆如下:關於台端所陳三峽大板根及縣道114一帶住戶縱容惡犬襲擊路人等情事,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「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,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:一、畜養危險動物,影響鄰居安全者。二、畜養之危險動物,出入有人所在之道路、建築物或其他場所者。三、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。」裁處,係屬該管轄區分局之權責,本局已函請三峽分局查處,若再有發現亦請台端逕檢具事證向該分局報案處理。本局向極重視治安及為民服務工作,如仍有需協助或遭侵害情事,本局將熱誠為您服務及積極偵辦。敬祝 順心如意,闔家平安。承辦單位:刑警大隊一組 劉字鴻 聯絡電話:(02)8072-5454轉2219 正本: 副本:

查詢網址:http://talk.tpc.gov.tw/search.jsp
臺北縣政府 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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